药品名称:拉米夫定胶囊(万生力克)
通用名称:拉米夫定胶囊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110078(仅供参考,不做销售/广告依据等)
生产厂家: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
适 应 症: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[ALT]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、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。
拉米夫定胶囊的价格
【药品名称】拉米夫定胶囊(万生力克)
【生产企业】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
【功效主治】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[ALT]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、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。
【用法用量】本品应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,推荐剂量为每次0.1g(一粒),每日一次,饭前或饭后服用均可。 疗程 1.对于HBeAg阳性的病人,根据已有的研究资料,建议应用本品治疗至少一年,且在治疗后发生于HBeAg血清转换(即于HBeAg转阴、于HBeAb阳性),HBVDNA转阴,ALT正常,经过连续2次,至少间隔3个月检测确认疗效巩固。可考虑终止治疗。 2.对于HBeAg阴性的病人 ,尚未确定合适的疗程,在发生HBeAg血清转换治疗无效(HBVDNA水平仍持续升高)者,可以考虑终止治疗。 3.对于考虑出现YMDD变异的病人,如果其HBVDNA和ALT水平仍低于治疗前,可在密切观察下继续用药,必要时加强支持治疗。如果其HBVDNA和ALT持续在治疗前水平以上,应加强随访,在密切监察下由医师视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疗法。如果经过2次,至少间隔3个月检测确认下HBeAg 血清转换,HBVDNA转阴,可考虑终止治疗。对于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合并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的病人,不宜轻易停药,并应加强对症保肝治疗。 4.如果治疗期间HBVDNA和ALT仍持续在治疗前水平以上,治疗前HBeAg阳性的病人未出现HBeAg血清转换,提示治疗无效,可考虑终止治疗。对显示有肝脏组织学检查等其他临床指征的,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出现病情进展合并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的病人,不宜轻易停药,并应加强对症保肝治疗。 5.如果终止拉米夫定治疗,在停药后至少4个月内,医生应对病人进行密切随访观察(随访频率根据病人情况而定),定期检测ALT和胆红素水平、HBVDNA和HBeAg情况,以防肝炎复发。4个月后,可根据临床需要继续随访病人。 肾功能损伤者:由于肾清除功能下降,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伤者服用本品后,血清拉米夫定浓度(药时曲线下面积AUC)有所升高。考虑到剂量调整的准确性,拉米夫定100mg片剂禁用于血清肌酐清除率<50ml/min的慢性乙型肝炎病人。 肝功能损伤者:对有严重肝功能损伤者,包括晚期肝病等待接受肝移植患者的研究数据表明,除非患者合并肾功能损害,否则单纯肝功能不全不会对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有显着影响。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提示,对有中度或重度肝脏损害的患者不必调整剂量。
【性 状】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。
拉米夫定胶囊用药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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